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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学院2021年“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文学院团委组织部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1年03月26日

各年级:

为激励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勤奋学习,扎实工作,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中的先锋作用,应学校团委的表彰通知及工作要求,学院团委决定对在2020年度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评选项目

  2. 优秀团支部

    根据团支部工作情况,请申请本项目的团支部填写下列附件2(可附支撑材料),并上交,学院团委将从本院优秀团支部中择优推荐一个团支部参与评选红旗团支部。

  3. 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根据个人申请、公开评议产生,由学院各年级评选后上报学院团委审核。为表彰在基层团建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团支书,学院团委在审核中将优先考虑团支书,请申请本项目的个人填写下列附件3,并上交,学院将择优推荐表现突出的优秀团干参与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评选。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原则上应为共青团干部,包括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团总支书记、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青协委员,且任职一年以上。工作上顾全大局,锐意进取,团结协作,有突出业绩,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5)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大学期间参加过省级或校级青马工程(恽代英菁英学校)、院级团干培训班并考核合格。

    注:本次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设置团支书单列名额,其中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3人,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4名。

    3. 优秀共青团员(学生)

    根据个人申请、公开评议产生,由学院各年级评选后上报学院团委审核。请申请本项目的个人填写附件4,并上交。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大学期间参加过校、院级团干培训并考核合格者优先。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注:凡评议年度内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不得参加“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和“优秀共青团员”评选。

     

    二、工作要求

    1. 2021年329晚22:00之前,请各年级团总支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及附件1填写完整,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1587115311@qq.com

    具体材料上交格式如下:

    将校级与院级申报材料分开整理,校级材料汇总文件夹以“(校级)五四评优材料”命名,院级材料汇总文件夹以“(院级)五四评优材料”命名,优秀团支部单列。年级将全部申报材料汇总,以“S/F+年级+五四评优申报材料”命名。

    各申报表请依以下格式命名:

    (S/F+年级)附件1:2020年度共青团评优申报信息汇总

    (支部名称)附件2:2020年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支部名称

    (学生姓名)附件3: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申报表

    (学生姓名)附件4: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学生)申报表

    2. 参与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团支书单列名额评选的同学,需在3月29日晚22:00前单独发送附件3至组织部邮箱:1587115311@qq.com

    团支书单列名额申报表请依以下格式命名:

    (团支书+学生姓名)附件3: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申报表

  4. 各基层团组织应按照规定,通过适当的民主手段进行评选。除优秀共青团干(学生)团支书单列名额外,其余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需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同时需进行公示,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公正;

参与评选的个人及团支部所上交的材料需真实准确,学院团委及校团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出现信息虚报、有误或不全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将取消相应的评选资格。

联系人:李哲立、王瑜洁

联系电话:027-67868346、13618642925

 

 

文学院团委组织部

2020 年 3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