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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第一届“文苑基金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1年11月11日

20191224日,由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一流学科负责人胡亚敏教授发起并捐赠成立了“华中师范大学文苑基金”,专设“文苑基金奖学金”,每年评奖一次,年度奖金总额为5000元,每届不超过5人(基地班本科生不超过3人,文艺学在读硕博研究生不超过2人)。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基地班本科生及全日制文艺学专业在读硕博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3.申报条件的认定时效为上一学年。

(二)学业条件

1.基地班本科生

1)学业成绩:基地班本科生学业成绩在年级前百分之十以内。

2)专业课程:专业核心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8分。

3)其他成果:在文艺创作、批评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突出成果。

2.文艺学研究生

1)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至少提交1篇学术论文;博士研究生至少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皆为文艺学相关领域的论文。

2)专业课程:专业核心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8分。

3)其他成果:在学术交流、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突出成果。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申报者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打印纸质版。

2.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

3.基地班本科生提交文艺创作、批评或学术研究代表性成果1篇(部),文艺学在读研究生提交文艺学研究代表性成果1篇(部)。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1118日。

(二)成果评审:

1.评奖委员由“文苑基金”管理委员会产生,组成5-7人评委会。

2.申报截止时间后一周内集中评审,确定获奖候选人。

3.获奖候选人在院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学金。

四、本奖学金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的相关规定,由“文苑基金”管理委员会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人

王老师 13545211641

华中师范大学“文苑基金”评审委员会

202111

(备注:因各种因素,本基金2020年未能开展申报与评审工作,故本届将同时进行20202021年度的奖学金的申报与评审工作,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