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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次 日期:2024年05月07日
因拟录取考生放弃,经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录取规则,现顺次递补一名拟录取博士考生,其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即日起的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
申诉受理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027-67868567
电子信箱: lihonglei@c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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