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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延期开学期间居家劳动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0年02月29日

同学们:

大家好!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结合学校“五育并举”人才培养体系,以强化学生劳动观念,培养学生良好劳动习惯为目标,学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延期开学期间居家劳动,据此,学院团委特做如下安排:

一、参与对象

以2019级本科生为主体,鼓励其他年级学生踊跃参与。

二、时间安排

1、居家劳动将持续到正式开学,在此期间学生均可按照个人居家安排开展相关活动。

2、材料上交时间为正式开学后两天内,个人材料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居家劳动材料”,统一由学习部部长打包上交,年级材料命名格式“年级+师范/非师+居家劳动材料”,上交邮箱wenxuexcb@163.com。

三、劳动内容

劳动实践可以结合地域、民族、家庭、当地疫情发展等实际情况开展,在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或与他人协同完成。劳动实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参考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指南开展家庭防疫卫生工作。

2、做系列家务劳动,做好家庭服务。

3、在保障个人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社区或村委会志愿服务。

4、有条件的同学可深入了解或参与农业生产劳动。

四、成果形式

1.选取部分劳动场景拍照或录制视频,并撰写劳动感言,以自媒体的形式予以展示。

2.开学后将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开展与延期开学期间居家劳动实践相关的主题团日活动,并以个人展示成果为准评选个人劳动学时。

五、活动要求

1.每人上交材料包括1段视频、3张照片、1份感想。若已完成寒假社会实践的居家劳动活动并上交材料的19级同学,则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参与本次延期开学期间居家劳动活动。

2.将延期开学期间居家劳动作为本学期劳动实践教育的重要内容,劳动成果以正式开学后的团日活动评选结果为准计入在校期间劳动实践教育时长。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要求,做好抗疫防护。

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指南http://www.nhc.gov.cn/xcs/kpzs/202001/ce1f24ef099745cbbc251dcb4295e547.shtml

联系人:李哲立、杜洁、谢晓雯

联系电话:18186166062、17386050689、15907110550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