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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韧教授应邀为我校语言学教工党支部师生做学术讲座

作者:沈威来源:文学院 阅读次数:日期:2023年09月22日

2023年9月21日晚,北京大学周韧教授应教育部第三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语言学教工党支部的邀请,做了题为《论音节数目在汉语韵律语法研究中的核心地位》的线上学术讲座。讲座由支部书记张邱林教授主持。来自文学院、语言所的40余名师生参加了此次学术讲座。

讲座伊始,周韧教授介绍了汉语韵律语法的研究现状,总结了过去三十多年来汉语韵律语法研究的三大主流观点:

(一)韵律制约语法是汉语韵律语法研究中的特殊重要现象。

(二)韵律制约语法,是通过“重音”调节完成的。

(三)对于汉语韵律语法现象的解释,主要通过句法规则和音系规则就可以完成。

之后,周教授通过大量的语言事实指出了前人韵律语法研究的不足之处。接着,周教授结合林庚先生关于中国诗歌形式的“半逗律”理论,说明“的”字是一个在韵律上的半逗标记。并采用观察多项定语(几个定语依次修饰中心)结构中“的”字的隐现规律和相关的排序规律的方法,来讨论“的”字与韵律的关系。周教授重点观察了以下三个相关的语法现象:

(一)对于一个中间可以插入“的”字的定中结构来讲,如果这个结构出现在更大的语言单位当中时,在定中结构外围有“的”字的情况下,那么定中结构内部的“的”字可以省去。

(二)在含有两个“的”字的多项定语结构中,第一个“的”字定语在音节数目上往往比第二个“的”字定语更多。

(三)在含有两个“的”字的多项定语结构中,数量和指量成分倾向与其中音节数目较少的那个定语结合。

通过对以上三个现象的细致观察,周教授发现了这样一个规律:“的”字作为定语标记,在句法语义允许的情况下,会尽量处于整个定中结构的中心位置,以保持“的”字左右的成分在韵律上的大体平衡和匀称。

再次,周教授谈到了汉语韵律语法的研究路线。周教授细致介绍了现有的以重音理论为基础的汉语韵律语法研究的不足。进而提出了为什么不相信汉语有词重音,他指出:依据重音理论研究汉语韵律语法问题是不可靠的,因为汉语重音本身就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在汉语不含轻声的双音节或多音节词中,应该没有语言学意义上的前重和后重之分,将它们看成“等重”是更为合理的选择。

最后,周教授指出了汉语“单音节—单语素—单字”对应的重要性,并提倡“音节—语义”关联模式,具体来讲可分为以下三点:

(一)韵律和语序一样,本身就是汉语表达语法意义的一种手段。

(二)在很多汉语韵律语法现象中,韵律表达语法意义,不是通过重音作为中介来调节实现的,而是通过音节数目的多少对立和组配方式来实现的。

(三)对汉语韵律语法现象的解释,应更多地从语义语用机制上寻找原因。

周韧教授的讲座逻辑清晰、材料丰富、观点新颖,令在场的师生们受益良多。在互动环节,两位教师和一位博士生针对报告内容提出了三个问题,周教授分别进行了回答。最后,支部书记张邱林教授做了总结,他指出:周韧教授的讲座,从坚持“四个自信”谈起,用一个具体的汉语研究事例呼应了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的主题。讲座提供了三点启示:一是立足汉语特点,探求符合汉语实际的理论;二是重视调查,对客观语言运用情况和前人文献都尽可能充分把握;三是开阔视野,联系相关学科的理论观点来分析论证问题。总结之后,张邱林书记宣布本次学术讲座圆满结束。

审读人:李筱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