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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文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2年11月02日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工作,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和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精神,结合学科特点和我院人才选拔、培养的实际,特制定硕博连读工作实施细则。

一、选拔工作原则

重视对拔尖人才的选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二、组织机构

1. 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略

成员:略

2. 考核小组 略

3. 选拔监督

举报邮箱:49534820@qq.com

举报电话:027-67868567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对象及条件要求

选拔对象为我校在学二年级、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选拔条件:

1. 热爱祖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 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科专业一致或相近;

3. 课程学习优秀,已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平均学分绩达到8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无重修和补考;或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硕士生中排名前30%以内;

4. 外语水平: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75分及以上,或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或本科为英语专业并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或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以内)。

5. 获得所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

6. 专业基础扎实,有浓厚的学术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高水平专业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其以上者,优先选拔。

7. 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需经定向、委托培养的原单位同意;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其所申报的导师须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的招生名额,不能错位招收。

8. 华博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入选学生硕博连读工作以相关文件规定或协议条款为准。

四、个人申请及选拔流程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学校2023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通知安排,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和《硕士研究生学业报告》,连同两位专家的推荐信、报考博士生导师意见等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1月10日之前,报送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赵老师。

2. 学院审核:文学院成立以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的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个人申请、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进行考查,并对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和能力作出评价。学院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通过的候选名单及其申报材料,于11月30日之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

3. 复试录取:通过审核与公示的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还须参加2023年博士招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参加文学院组织的博士复试(具体时间及要求以2023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安排为准),通过复试者,方可正式录取为硕博连读研究生。

五、硕博连读生的培养及学位授予

按《华中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六、其他

1.博士生指导教师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占其2023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2. 参加硕博连读选拔的硕士研究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果存在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

3.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违反校纪校规,或未按时完成培养方案中相关培养环节,或本人自愿申请放弃,或文学院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博等,经相关审核手续后,取消其硕博连读的资格。该博士招生名额由文学院统筹分配。

 

文学院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