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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22年转专业考核方案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2年11月10日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2019年128号文)规定,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关于2022年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现制订文学院2022年转专业考核方案。

一、指导原则

1.通过转专业考核,选拔和接收政治思想素质合格、品德端正、对中国语言文学各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发展方向明晰、具有良好的学科素养和发展潜质的学生。

2.坚持以生为本的理念,帮助学生做好学业规划。

3.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考核方式

1.拟接收跨学科专业门类转专业学生人数及考核科目、考核方式

见本科生院发布的《关于2022年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http://jwc.ccnu.edu.cn/info/1103/8882.htm

2.院内转专业接收人数和考核方式

学院按照当年招生计划10%确定接收院内转专业学生名额,即汉语言文学公费师范生2022级最多接收16人,中国语言文学类(非师范、非公费师范)2022级最多接收16人。汉语言文学公费师范生2021级接收人数为当年招生计划人数10%减去已转入学生人数。优师计划学生不能在院内转为其他类型。

院内转专业学生经过报名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科目和参考教材与跨学科专业门类转专业考核相同。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各占50%,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笔试、面试单项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规则

1.跨学科专业门类转入中国语言文学类和汉语言文学(公费师范)的学生按学校通知要求,需在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

院内内部转专业的学生,不需网上报名,需填写《公费师范生学院报名意见表(院内转专业)》,在指定时间前交给年级辅导员。

公费师范生有关政策按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执行。凡涉及公费师范生的有关规定,以教育部和学校的文件为准。

2.学院按照学生的笔试面试总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公示后报学校本科生院审批。

3.转专业名单以本科生院公布为准。

四、工作保障

1.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学院分党委书记 院长 副书记 教学副院长  年级辅导员 教学秘书

2.专家审核组

根据需要,学院遴选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专业教师和辅导员组成学院转专业考核专家组,负责实施转专业考核工作。

3.考核纪律及监督

纪检委员 副书记

监督电话:027-67868567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