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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1年07月06日

各位文院的同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在观察实践中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学院依据学院党委、学校团委工作部署,在2021年暑假期间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时代


二、参加对象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全体学生


三、活动原则

(一)将实地实践观察与思想认识提升相结合,突出活动导向性

坚持从思想政治引领出发设计开展活动,在形式内容上力求深入深刻、避免浮于表面,在效果导向上力求触动思想、避免走马观花,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形成更加理性客观、更加全面正确的思想认识。

(二)将统一组织实施与立足实际开展相结合,增强活动实效性

围绕活动主题,把握学生特点,形成既有统一组织、分层实施,也有结合实际、自主开展的工作局面,同时注重就近就便安排、合理确定团队规模,更加广泛、有效地组织动员青年学生参与到活动中。

(三)将线下积极开展与线上加强传播相结合,提升活动影响力

在广泛发动组织的基础上,注重将青年学生在观察上和认识上的积累、在实践中和调研中的成果转化为富有意义、内容生动、易于传播的宣传产品,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推广,提高活动的知晓度和辐射力。

(四)将“三下乡”与“返家乡”相结合,体现活动融合度

立足构建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的实践育人工作格局,将活动开展与“返家乡”社会实践的组织实施紧密结合,形成目标一致、相辅相成的工作态势,共同发挥好组织引导大学生了解国情民情、提高认识和融入社会的素质能力等方面作用。

(五)将工作开展与疫情防控相结合,确保活动安全性

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低风险地区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活动开展前和过程中,充分研究形势,做好安全预案,根据形势动态调整;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


四、活动内容【要求2019级、2020级本科生必做至少一项;鼓励2018级本科生积极参与】

2021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主要从党史学习、理论宣讲、国情观察、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等5方面开展。文学院大力倡导和积极支持同学们组建实践团队,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工作特色、合理确定规模人数,共同开展好“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一)校团委开展:

1.重点团队选题

(1)党史学习实践团

主要依托各地红色资源,组织青年学生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担当时代责任。学生党员要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展示新时代青年共产党人的良好风貌。

成果要求:本选题除了学校社会实践所要求的成果和宣传材料外,需依托本主题内容提交一份主题微课视频。结合所选实践主题设计一堂10分钟以内的主题微党课或微团课,在实践地典型地标或场景前录制。视频应充分体现所选实践地的历史背景、反映当地红色文化、红色故事、红色精神等内容。可积极创新形式,积极传播,以生动真实的分享营造良好的学习实践氛围。

(2)理论宣讲实践团

紧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引导青年学生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同时将学习党的历史与讲述党的故事结合起来,深入一线基层、深入人民群众,面对面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

成果要求:本选题除了学校社会实践所要求的成果和宣传材料外,需依托本主题内容提交宣讲视频及宣讲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自制宣传展板、宣讲PPT、宣传册、宣传片等。同时需要提交宣讲活动的场次、覆盖人数等数据材料及新闻报道。

(3)国情观察实践团

注重以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历史性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参观考察、国情调研、学习体验等活动,引导青年学生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形成正确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成果要求:除了学校社会实践所要求的成果和宣传材料外,要求围绕所选实践主题,撰写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调研报告。

(4)乡村振兴实践团

着眼于帮助和引导更多青年学生了解认知当前的乡村状况、在未来踊跃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面向广大乡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欠发达地区乡村,组织开展科技支农、科普宣讲、调研献策、志愿服务等形式的实践活动。

成果要求:除了学校社会实践所要求的成果和宣传材料外,需根据活动形式提交活动记录,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和新闻报道。其中调研活动需提交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调研报告;宣讲类活动需提交宣讲视频、宣讲材料、新闻报道,以及宣讲活动的场次、覆盖人数等数据材料。

(5)民族团结实践团

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组织内地新疆籍、西藏籍大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内地大学生到新疆、西藏等地开展国情考察、地球第三极保护行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成果要求:除了学校社会实践所要求的成果和宣传材料外,需根据活动形式提交活动记录,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和新闻报道。

(6)校史故事寻访团

组织动员学生结合建团100周年、学校120周年校庆等节点,以旧址探访、事迹发掘、深度采访等形式,寻找身边华师人的奋斗足迹、探访优秀校友,通过寻访了解学校历史、学校共青团团史,学习先进事迹,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远大抱负,做华师大爱的播种者。

成果要求:除了学校社会实践所要求的成果和宣传材料外,需根据活动形式提交口述史1份(每份不少于1000字,要求图文并茂)、记录视频1个。

2.专项活动

在2021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团中央拟继续联合有关方面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全国层面主要包括:面向有关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地区,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学习科学理论、宣讲党的政策、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文化生活、持续移风易俗等实践活动;依托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党史教育、红色教育等实践活动;面向有关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等,结合青年学生专业特长,开展普通话推广、爱心医疗、教育关爱等实践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组织青年学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特色产业调研、当地资源开发、安全生产教育等实践活动。请积极关注“三下乡”官网(https://sxx.youth.cn/ )及“创青春”平台的相关活动通知(https://mp.weixin.qq.com/s/EkPLJui281vebUTYXWJ9dw ),积极申报。

3.“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

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安排,2021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遴选320个左右县(市、区、旗)将重点开展“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每个县(市、区、旗)平均提供岗位50个。2021年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将围绕庆祝建党百年主题,聚焦乡村振兴主战场,将《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一书作为社会实践的行动指南和生动教材,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通过返乡社会实践的形式,结合“我为青年做件事”,帮助和引导大学生充分感受家乡变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增强服务人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实践内容包括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锻炼、文化宣传、网络“云实践”。具体安排详见团中央及各省级团组织相关通知,部分参考如下:

2021年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https://mp.weixin.qq.com/s/tgisDlVoBIHoJlSzgNCi3Q

2021年湖北省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https://mp.weixin.qq.com/s/DymomKONk3hcAnlrz8YSAA

其他省“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可关注“创青春”微信号查询。


(二)文学院团委开展

4. 2021年“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加大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文学院将于2021年暑期开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和教育文学院青年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推普工作,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具体事项通知见《关于开展2021年“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通知》(附件4)。

5.各年级自行组织开展的集体活动

旨在培养学生养成良好习惯,丰富精神世界,各年级可自行组织开展集体实践活动,以21天学习打卡或学业论坛等多种形式进行展开,并以年级为单位上交实践活动材料和实践报告,以及年级集体实践认定完成名单。

6.专业实践活动

鼓励我院学生结合专业特色,深入到各级单位和各类社会团体,进行实习、实践活动,实践时长需达15天及以上,获得由实践单位盖章的实践证明(模板见附件5)的个人可计一次暑期社会实践。


五、活动安排

(一)参与上述实践内容1、2、3类别的各级实践团队

1.团队组建与项目申报阶段(7月3日前)

学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建社会实践团队,进行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立项要求如下:

(1)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建实践队,进行实践项目申报工作,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和《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需进行线下实践活动的团队,全体成员须签订《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附件2)。负责人需将以上三份材料电子版、扫描件(附件3不需要扫描件)以团队为单位打包,命名为“负责人姓名+院社会实践项目申报”。属于1类别的实践项目于7月3日17:00前发送至文学院学术创新与劳育中心邮箱wenxuexcb@163.com;属于2、3类别的实践项目于7月12日22:00前发送至文学院学术创新与劳育中心邮箱wenxuexcb@163.com

(2)各级实践团队要求有一名本校在职教师担任指导老师,原则上指导教师须全程参与实践活动,负责实践队员的安全保障和实践指导工作;

(3)各团队须安排一名安全报备员,实践期间每日进行安全报备;各团队在实践期间应及时在校内外各类宣传平台报道实践活动情况;

(4)鼓励研究生、本科生及不同专业学生交叉组队,原则上团队归属于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2.项目立项阶段(7月13日前)

院团委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组织项目评审,确定团队并予以公示。

3.团队报备(7月19日前)

所有实践团队须在“三下乡”活动官方网站进行团队信息报备,校内团队须全员报备。报备流程可参考http://sxx.youth.cn/zytz/sxxtz/202007/t20200714_12408932.htm

4.项目筹备(6月—7月)

院团委开展相关培训和实践动员大会,做好行前教育和各项准备工作。

5.项目实施(7月-8月)

各实践队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按计划奔赴实践地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如下:

(1)保险购买。各实践团队的全体人员需要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所有重点项目须在按要求提交社会实践成果并通过审核后,方可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活动经费进行实报实销;

(2)统一标识。各实践团队需配备统一服装、队旗等标识,并要求队员在实践活动中亮明团员身份,戴团徽、展团旗;

(3)安全报备。实践活动期间,严格执行每日安全汇报制。各团队须安排一名安全报备员,实践期间每日在安全报备群进行安全报备。文学院暑假社会实践安全报备QQ群号:715163187;

(4)宣传工作。各团队应向全国“三下乡”官网积极投稿,鼓励各队向各大网站暑期社会实践专题投稿;同时,各团队可积极联系实践地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报道实践活动。

(二)参与上述实践内容4、5类别的各级实践团队

1.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建实践队,进行实践项目申报工作,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和《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需进行线下实践活动的团队,全体成员须签订《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附件2)。负责人需将以上三份材料电子版、扫描件(附件3不需要扫描件)以团队为单位打包,命名为“负责人姓名+院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于7月12日22:00前发送至文学院学术创新与劳育中心邮箱wenxuexcb@163.com

2.各级实践团队要求有一名本校在职教师担任指导老师,原则上指导教师须全程参与实践活动,负责实践队员的安全保障和实践指导工作;

3.安全报备。实践活动期间,严格执行每日安全汇报制。各团队须安排一名安全报备员,实践期间每日在安全报备群进行安全报备。文学院暑假社会实践安全报备QQ群号:715163187;

4.保险购买。各实践团队的全体人员需要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按要求提交社会实践成果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按照相关要求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活动经费进行实报实销;

5.统一标识。各实践团队需配备统一服装、队旗等标识,并要求队员在实践活动中亮明团员身份,戴团徽、展团旗;

6.宣传工作。各团队在实践期间应及时在校内外各类宣传平台报道实践活动情况;

7.鼓励研究生、本科生及不同专业学生交叉组队,原则上团队归属于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三)参加专业实践、见习的团队或个人

1.无需申报,需统一使用学院提供的暑期社会实践证明模板(附件5)并按要求填写,实习单位盖章有效。开学后提交纸质版或电子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安全报备。实践活动期间,严格执行每日安全汇报制。各团队须安排一名安全报备员,实践期间每日在安全报备群进行安全报备。实践期间,参加专业实践、见习的个人也需每日在安全报备群进行安全报备。文学院暑假社会实践安全报备QQ群号:715163187;

4.保险购买。各实践团队的全体人员(或个人)需要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按要求提交社会实践成果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按照相关要求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活动经费进行实报实销;

5.统一标识。各实践团队需配备统一服装、队旗等标识。所有参加专业实践、见习的团队或个人在实践活动中都需亮明团员身份,戴团徽、展团旗。


六、社会实践成果提交及表彰

开学后学院将另行下发2021年度社会实践活动总结通报工作通知,各实践团队或实践个人需提交社会实践总结材料和实践成果。学院将积极做好我院社会实践活动的各项总结工作,通过报告会、经验交流会、优秀作品评选等形式,深化实践成果,做好宣传展示工作。需准备上交的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社会实践团队总结报告,调查报告,访谈报告需图文并茂且不少于3000字(格式要求:标题小二号黑体、正文小三号仿宋);

2.音频、视频、图片材料(至少5张有代表性的活动场景照片,要求JPEG格式,不低于2MB;集体活动要求有各个成员);

3.实践期间的实践日志或每天的活动记录;

4.若媒体对实践活动进行报道,可提供相关报道链接、截图;

5.年级集体活动若为打卡类的活动需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传所有活动参与者的每日打卡截图,并以整个年级(或打卡集体)为单位附上不少于3000字的活动总结一份。

文学院将加强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考核、评比工作,对优秀实践成果与优秀个人予以院级奖励,并将优秀实践作品汇总制作优秀成果册;参加校团委及“三下乡”实践项目的小组将根据实践成果择优向校团委报送,参与校级答辩与表彰。


附件:

1.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项目申报书

2.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

3.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汇总表

4.关于开展2021年“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通知

5.暑期社会实践证明模板



联系人:李哲立 许畅

联系电话:027-67868346 18266625878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2021年7月6日